租賃場地、布置場地及擺設展品;
種植或展覽用的種植物料;
租借影像資料、家具和設備,以及沖曬相片和幻燈片;
運送物料及設備的運輸費/交通費;
籌備開幕典禮(例如典禮台、燈光和擴音設備)的成本,但金額不得超過資助總額的百分之十(10%);
郵費、文具、小工具及雜項的成本,但金額不得超過資助總額的百分之十(10%);
印製宣傳物品;
紀念品和獎品的成本,但金額不得超過開支總額的百分之十(10%);以及